裁判文书详情

环爱兰与蒋**、中国人寿财**西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环**与被告蒋**、中国人寿财**西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,原告环**于2016年3月24日向本院申请撤诉。本院认为,原告环**的撤诉申请不规避法律,应予准许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环**撤诉。

案件受理费200元,由原告环**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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