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谭*与无锡**有限公司、沈*强维修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

案件描述

申请执行人谭*与被执行**输有限公司、沈*强维修合同纠纷执行一案,本案执行标的71815元(不含利息、执行费)。本案在执行过程中,申请执行人谭*通过参与本系列案件执行款分配,实现债权40000元,其余债务其中30000元申请执行人谭*同意案外人刘**通过借款的形式代为清偿,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,故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(十一)项、《最**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(试行)》第108条第(1)项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本院作出的(2013)雨法民一初字第712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。

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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