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本院在审理原告凯天环**限公司与被告**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,因原告凯天环**限公司逾期不缴纳诉讼费,亦未办理诉讼费缴纳减免手续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八条、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二十二条第四款、《最**法院关于适用<诉讼费用交纳办法>的通知》第二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本案按原告凯天环**限公司自动撤诉处理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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