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湘潭建**有限公司与湘乡市**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

案件描述

申请执行人湘潭建**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湘乡市**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。本案在执行过程中,经依法采取执行措施,已执行到位执行款995300.74元,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(十一)项、《最**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(试行)》第108条第(1)项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湖南省**民法院作出的(2015)潭中民二终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。

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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