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原告中华联合财**邵县支公司与被告邓**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2016年3月18日受理原告中华联**有限公司新邵县支公司诉被告邓**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。因李**系原告中华联**有限公司新邵县支公司的一般代理,原告中华联**有限公司新邵县支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本案按撤诉处理。

本案受理费852元,由原告中华**有限公司新邵县支公司负担。

(本页无正文)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

相关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