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万上申请湘西自**品有限公司、李**、罗**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

案件描述

本院于2016年3月16日立案执行万上申请湘西自**品有限公司、李**、罗**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(2015)州民三终字第132号民事调解书,被执行人湘西自**品有限公司、李**、罗**应支付申请人万上案款5197850.00元,承担执行费53389.25元。本院已执行4000000.0元,尚有1197850.00元未执行,现申请执行人万上撤销申请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七条(一)项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终结执行(2016)湘3101执146号案件。

终结执行后,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。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。

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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