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描述
本院立案执行的广元市**款有限公司与四川高**限公司、广元驰**限责任公司、夏*、周*借款合同纠纷一案,四川省**民法院(2015)广民初字第5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。根据《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等有关规定的相关精神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四川省**民法院(2015)广民初字第53号民事判决书,由四川省**人民法院执行。
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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