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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*与邓*、刘祖国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徐亮诉被告邓*、被告刘祖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,原告徐亮于2015年2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徐*的撤诉申请未违反法律规定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徐*撤回起诉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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