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原告帅某某与被告黄某某、蒋某某、华泰财**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一案,原告帅某某于2014年12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本院认为
本院认为,原告帅某某申请撤回起诉,符合有关法律规定,且不损害国家、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,本院予以准许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四条、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准许原告帅某某撤回起诉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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