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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**与许*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反诉原告许*诉反诉被告杨**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,反诉原告许*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反诉原告许*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反诉原告许*撤回起诉。

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67.5元,由反诉原告许*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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