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原告蔡**诉被告蔡**等股东资格确认及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蔡**与被告蔡**、吴**、郑*、苗忠义、库尔勒百岁缘果品有限责任公司、第三人库尔勒**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及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,原告蔡**已于2014年11月18日死亡,原告蔡**的法定继承人自愿放弃本案的诉讼权利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一条第(一)项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终结诉讼:(一)原告死亡,没有继承人,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”之规定,应当裁定终结诉讼。据此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一条第(一)项、第一百五十四条第(六)项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本案终结诉讼。

案件受理费11800元,诉讼保全费5000元,公告费1080元,合计17880元,由原告蔡**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

相关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