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本院立案受理原告龚某某诉被告杨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后,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。在审理中,发现被告下落不明,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。据此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原告龚某某与被告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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