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本院在审理原告黄**与被告徐**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,因需向被告徐**公告送达法律文书,故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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