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本院在审理原告邓勇诉被告李**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,原告邓勇于2015年6月26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回起诉。
本院认为
本院认为,原告邓*自愿撤回起诉,符合法律规定,且不损害国家、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,应予准许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、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(五)项之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准许原告邓*撤回起诉。
本案案件受理费收取13840元,由原告邓*承担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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