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本院在审理原告张**与被告邓**、四川省**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,因被告邓**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刑事拘留,本案亦可能涉嫌犯罪,故依照《最**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**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七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驳回原告张**对被告邓**、四川省**有限公司的起诉并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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