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马**与马**、马*×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马**与被告马**、马*×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,原告马**于2015年6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马一×申请撤回起诉理由正当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马*×撤回起诉。

案件受理费3916元,减半收取1958元,由原告马一×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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