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描述
关于申请执行人岩*申请被执行人岩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景**民法院于2014年5月16日作出(2014)景民二初字第21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。权利人岩*于2015年4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。执行标的35000元。
本院认为
本案在执行过程中,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岩滇执行35000元,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完毕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七条第(六)项、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(试行)》第108条第(1)(2)项的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本院的(2014)景景民二初字第217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。
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。
裁判日期
二○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