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描述
黄**申请执行何**、周*民间借贷纠纷,本案保全标的为210万元【保全查封何**与周*共同共有的位于楚雄市鹿城镇鹿城西路太阳城小区D幢1-2层商铺(房屋所有权证号:201006098号,及位于楚雄市鹿城镇鹿城南路516号5幢5单元402室房屋(房屋所有权证号:鹿城字第17966号】,现已保全查封完毕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七条第(六)项的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楚雄市人民法院(2016)云2301民初1042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保全完毕,应予结案。
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