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本院在审理原告杨**、叶*与被告海南怡**香港)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,原告的代理人于2015年10月29日向本院递交申请,表示当事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,要求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。
本院认为
本院认为:原告未按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,依法应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、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(十一)项的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本案按撤诉处理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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