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描述
本院在审理申请人何**与被申请人黄新圣宣告失踪纠纷一案中,申请人何**于2015年12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本院认为
本院认为,申请人何**的撤诉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,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,没有损害国家、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、第一百五十四条第(五)项的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准许申请人何**撤回起诉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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