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申诉人张**因与被申诉人广西田林**责任公司欠款纠纷一案,不服田林县人民法院(2010)田*一初字第650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提出申诉。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查,现已审查终结。
本院认为
本院认为,申诉人张**的申诉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条第(一)项规定的情形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、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再审裁判结果
一、指令田林县人民法院再审本案;
二、再审期间,中止原判决的执行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