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王**与梁**、吴*中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案由:民间借贷纠纷

适用程序:简易程序

立案时间:2016年1月6日

待裁事项:原告王**申请撤回起诉

本院认为

裁定如下:准予撤诉。

裁判结果

诉讼费:案件受理费3300元,保全费1270元,合计4570元(原告王**已预交),其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50元,由本院退回原告王**1650元,余款2920元由原告王**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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