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上海浦东**司柳州分行与张**、何**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案由:借款合同纠纷。

适用程序:简易程序。

立案时间:2015年6月17日。

待裁事项:原告上海浦东**司柳州分行申请撤回起诉。

本院认为

裁定如下:准许撤诉。

裁判结果

诉讼费:12189元(原告已预交),减半收取6094.5元,由原告上海浦东**司柳州分行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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