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案由:借款合同纠纷。
适用程序:简易程序。
立案时间:2015年6月17日。
待裁事项:原告上海浦东**司柳州分行申请撤回起诉。
本院认为
裁定如下:准许撤诉。
裁判结果
诉讼费:12189元(原告已预交),减半收取6094.5元,由原告上海浦东**司柳州分行负担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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