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阮**与广东电**限公司、廖**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案由:买卖合同纠纷

适用程序:简易程序()普通程序(√)

立案时间:2016年1月4日

待裁事项:原告申请撤回起诉。

本院认为

裁定如下:准予撤诉。

裁判结果

诉讼费:本案诉讼费6606元,减半收取3303元,由原告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

相关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