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案由:离婚纠纷
适用程序:普通程序
立案时间:2015年7月28日
待裁事项:原告覃*申请撤回起诉
本院认为
裁定如下:准予撤诉
裁判结果
诉讼费:本案诉讼费300元(原告已预交),依法减半收取150元,由原告覃*负担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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