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施**与田*、刁永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案由:民间借贷纠纷

适用程序:普通程序

立案时间:2015年7月7日

待裁事项:原告施建刚申请撤回对被告田*、刁**的起诉

本院认为

裁定如下:准予撤诉。

裁判结果

案件受理费:本案案件受理费2966元,撤诉减半收取1483元,公告费700元,以上费用共计2183元(原告已预交),由原告施**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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