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案由:民间借贷纠纷
适用程序:普通程序
立案时间:2015年7月7日
待裁事项:原告施建刚申请撤回对被告田*、刁**的起诉
本院认为
裁定如下:准予撤诉。
裁判结果
案件受理费:本案案件受理费2966元,撤诉减半收取1483元,公告费700元,以上费用共计2183元(原告已预交),由原告施**负担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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