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覃**与覃善管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覃仕保诉被告覃善管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,由于被告覃善管已经死亡,故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本案终结诉讼。

本案受理费100元(原告已预交),减半收取50元,由原告覃仕保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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