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马**与库尔勒**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原告马*华诉被告库尔勒**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,原告马*华于2016年4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,应予支持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马**撤回起诉。

本案受理费946.93元,由原告马**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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