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李*、王**与王**、段**法定继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上诉人李*、王**与被上诉人王**、段**法定继承纠纷一案,不服阿瓦提县人民法院(2015)瓦*初字第1044号民事裁定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,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。上诉人李*、王**的委托代理人田*、被上诉人王**到庭参加诉讼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审裁定驳回起诉不当,依照《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三百三十二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二审裁判结果

一、撤销阿瓦提县人民法院(2015)瓦*初字第1044号民事裁定;

二、指令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。

二审案件受理费70元,退还上诉人李*、王**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

相关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