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冠某某与马某某离婚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

审理经过

上诉人寇某某因离婚纠纷一案,不服呼图壁县人民(2015)呼民初字第01577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,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。上诉人寇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吴*被上诉人马*到庭参加诉讼。本案现已审理终结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审认定事实不清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(三)项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二审裁判结果

一、撤销呼图壁县人民法院(2015)呼民初字第01577号民事判决;

二、发回呼图壁县人民法院重审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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