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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*与马*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

审理经过

原告孙超诉被告马*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在审理过程中,原、被告双方达成和解,现原告申请撤回起诉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予原告孙*撤回起诉。

案件受理费138元,由原告孙*承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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