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杨**与王**、王**、张**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原告杨*荣诉被告王**、王**、张**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,原告杨*荣于2014年1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杨**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予原告杨**撤回起诉。

案件受理费1490元,减半收取745元由原告杨**承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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