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张**与杨*、周*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原告张**诉被告杨*、周*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,原告张**于2015年8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张**的撤诉申请,符合有关法律规定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张**撤回起诉。

本案诉讼费2300元,,保全费1770元,计4070元,由原告张**承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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