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本院在审理原告于蒙蒙与被告孙**、郑州**限公司、中国人寿财**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,原告于蒙蒙于2015年12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本院认为
本院认为,原告于蒙蒙自愿撤回起诉,处分自己的权利,不违反法律规定,应予准许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准许原告于蒙蒙撤回起诉。
案件受理费1309元,减半收取654.5元,由原告于蒙蒙负担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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