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原告夏**与被告尹**、张*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原告夏**与被告尹**、张*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原告于2015年12月24日以原、被告已达成和解由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,要求撤回起诉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自愿撤回起诉,符合法律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予原告夏**撤回起诉。

诉讼费3300元,由原告夏**减半负担1650元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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