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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某某与张**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张**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,2015年12月24原告王某某以私下和解为由申请撤回对被告张**的起诉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王某某申请撤回对被告张**的起诉理由正当,符合法律规定,应予准许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、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(五)项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予原告王某某撤回对被告张**的起诉。

诉讼费50元,由原告王某某承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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