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中国联合**郑市分公司与郑**、河南博**有限公司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联合**郑市分公司诉被告郑**、河南博**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,原告中国联合**郑市分公司于2014年9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告中国联合**郑市分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、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(五)项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中国联合**郑市分公司撤回起诉。

案件受理费10元,减半收取5元,由原告中国联**郑市分公司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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