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韩**与任国印、中国人寿财**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原告韩**诉被告任国印、被告中国人寿**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,原告于2016年3月21日申请撤回对被告任国印、被告中国人寿**市中心支公司的起诉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: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,本院予以准许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韩**撤回起诉。

案件受理费753元,由原告韩**负担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

相关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