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原告曹**与被告天一诺法维它(商丘**有限公司、商丘市**有限公司、孙**、张**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本院在审理原告曹**与被告天一诺法维它(商丘**有限公司、商丘市**有限公司、孙**、张**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,原告曹**于2016年3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:在诉讼过程中,原告申请撤回起诉,符合有关法律规定,应予准许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准许原告曹**撤回起诉。

本案受理费免交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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