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本院在审理原告芜湖晶**有限公司诉被告驻马店**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中,因案情复杂,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本案转为普通程序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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