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中意**限公司与周**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上诉人中意达建设有限公司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,不服右玉县人民法院(2015)右民初字第185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本院受理后,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。

本院认为

本院认为,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(四)项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二审裁判结果

一、撤销右玉县人民法院(2015)右民初字第185号民事判决;

二、发回右玉县人民法院重审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

相关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