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薛**与徐**、周*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原告薛*与被告徐*、周*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依法由审判员马*适用简易程序审理。在审理过程中,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

相关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