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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**与代秋焕离婚纠纷抗诉民事裁定书

审理经过

申诉人吕*因与被申诉人代秋焕离婚纠纷一案,不服西安*民法院(2013)西民一终字第01144号民事判决书,向检察院申请监督,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4月7日作出陕检民监(2015)61000000005号民事抗诉书,以西安*民法院(2013)西民一终字第01144号民事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为由,对本案提出抗诉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再审裁判结果

一、本案指令西安*民法院再审;

二、再审期间,中止原判决的执行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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