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本院在审理原告陈某某诉被告薛*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中,原告陈某某在开庭审理时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本案按撤诉处理。
案件受理费100减半收取50元,由原告陈某某负担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
再审申请人马**因与被申请人周多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
上诉人田**因与王**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
郭**与张**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
原告吴**与被告白*超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
原告余*红诉被告朱*干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
原告赵某某与被告殷*甲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
原告葛*强诉被告王**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
原告许**诉被告李**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
王**诉蔡联军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一审判决书
原告张某某与被告黄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