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原告任某诉被告杨*离婚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5年12月23日立案受理。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李**适用简易程序审理,因被告杨*下落不明,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
杨某某与宋*甲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原告徐某某诉被告胡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
韩*与陈*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付*与张*离婚纠纷再审复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
闫*与张*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王娜诉杨文财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昔*与王*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万某某与某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
胡*与李*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宋*与赵*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