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张*与胡**执行裁定书

案件描述

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*与被执行人胡**债权纠纷执行一案中,因申请执行人张*于2015年12月1日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。故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七条第(一)项的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终结(2015)鄂**民初字第0014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。

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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