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关于原告连某某诉被告王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,原告连某某于2015年10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本院查明
本院经审查后认为,原告连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,故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准许原告连某某撤回起诉。
本案受理费99元,由原告连某某承担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
燕*与王*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
李*与方*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
屈*与刘*、王*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
上诉人崔某某、崔**因与被上诉人李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
上诉人郑某某、姚某某与被上诉人雷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
原**某某诉被告李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原告朱**诉被告娄**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原告徐*一诉被告王**、王**、秦**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原告刘*许诉被告寇绘晓、寇**、李**、寇建设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原告刘**诉被告王**、王**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