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文书详情

杨某某与雷*甲婚约财产纠纷案执行裁定书

案件描述

本院在执行杨某某申请执行雷**、雷*乙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,因被执行人雷*乙下落不明,且二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,申请人亦不能被提供执行人财产线索。现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,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可申请恢复执行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七条第(六)项,《最**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、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(三)项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裁判结果

终结本院作出的(2014)黄*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。

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
裁判日期

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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