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
原告顾**诉被告陈**股权转让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5年11月17日立案受理后,依法由审判员刘**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审理。现因本案双方争议大,案情复杂,证据较多,应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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