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描述
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盛建与被执行人崔**侵权纠纷一案,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(2015)辰民初字第2610号民事调解书,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四十二条、最**法院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裁判结果
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4550元至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。
本院开户:中国农**北辰支行。
账号:0495。
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裁判日期
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
北京天**有限公司与北京优图**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、侵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
齐**、张**等与柴奇志侵权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
天津鑫**限公司与天津邦**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
戴*和与王*侵权责任纠纷、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、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
戴**、戴**与被执行人谷**与谷**、王*执行裁定书
周春光与赵**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中国**设总公司与王**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
北京中**限公司与天津澜**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
周**与侯**侵权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
裴**与天津市滨**村村民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